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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时间:2021-07-07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银川市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20191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银川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性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负责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拟订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行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督促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三)牵头推动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拟订有关推动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国际物流、商贸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推进物流市场、物流园区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

(四)研究制订全市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商业网点和生活服务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推动银川优势特色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宣传推广和销售。负责商品现货市场的行业管理。

(五)承担整顿和规范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交易关系。承担家政服务业的管理工作,培育引导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

(六)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活必需品流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负责对成品油的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落实国家及区市进出口促进政策,拟订全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发展。组织协调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工作。负责研究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经验并复制推广。

(八)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拟订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管理,促进外商投资工作,协调解决国外投资企业投诉。

(九)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管理国际无偿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投资等业务。负责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和外派劳务培训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港澳台地区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十)负责拟订全市口岸建设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开辟国际国内航线和国际货运班列,推动建立区域性口岸合作机制。负责推进电子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会展业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各类会展活动。

(十二)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银川市支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三区范围非公有制商贸服务业骨干企业党建工作。

(十四)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纳入综合执法改革范围事项的监管配合。

(十五)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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